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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修订)

  3.4 信息发布与宣传
  3.4.1 信息共享
  (1)由路网中心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渠道,负责全国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和处理。
  (2)国务院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应急管理要求和部门职责及时提供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单位及时提供各类事件的信息报告和必要的基础数据。
  (3)路网中心将信息及时通报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经复核确认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3.4.2 信息发布
  (1)特别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路网中心负责。其他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发布由各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负责。
  (2)发布渠道包括内部业务系统、交通运输部网站和路网中心管理的服务网站、以及经交通运输部授权的各媒体。
  (3)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发布应当加强同新闻宣传小组的协调和沟通,及时提供各类相关信息。
  3.4.3 新闻发布与宣传
  (1)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与宣传工作由新闻宣传小组负责,承担新闻发布的具体工作。其它级别事件分别由地方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发布,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上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备案。
  (2)新闻宣传小组负责组织发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新闻通稿、预案启动公告、预警启动与应急响应启动公告、预警终止与应急响应终止公告,传递事态进展的最新信息,解释说明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问题、澄清和回应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错误报道,宣传公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组织召开突发事件相关各单位、部门参加的联席新闻发布会。
  (3)新闻发布主要媒体形式包括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新闻发布主要方式包括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接受多家媒体的共同采访或独家媒体专访、发布新闻通稿。
  (4)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新闻发布材料包括新闻发布词、新闻通稿、答问参考和其他发布材料,由其他应急工作小组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新闻宣传小组汇总审核,其中Ⅰ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新闻发布材料须经应急领导小组审定。
  (5)涉外突发事件由交通运输部商外交部,统一组织宣传和报道。
  (6)同相关部门建立多部门重大信息联合发布机制,并以会议纪要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予以规定。

4 应急保障


  4.1 应急队伍
  4.1.1 组建原则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队伍。
  4.1.2 专业应急队伍的组建
  4.1.2.1公路交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
  (1)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
  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作为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兵力调动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地方公路交通应急抢险保通队伍
  省、市级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应急抢通保障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构建以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路政管理部门、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公路养护工程企业为主体的公路交通应急抢通保障队伍,按照路网规模、结构、地域分布特点,采取全社会范围内的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公路养护工程企业,并与之签订合作合同,明确技术管理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规范公路交通应急抢通保障行为,保障参与公路交通应急抢通保障企业的利益。
  省、市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统一调度本预案4.2.2.2款规定的本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的各类应急物资、机械设备,由本级应急抢通保障队伍用于公路的应急抢险。在发生Ⅰ级公路突发事件时,由公路抢通小组统一调度各类储备物资和设备,组织实施跨省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4.1.2.2公路交通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1)应急运输保障队伍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应急运输保障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平急结合、分级储备、择优选择、统一指挥”的原则在本辖区内建立应急运力储备,选择达到一定标准的道路客货运输企业,通过协商签订突发事件运力调用协议,明确纳入应急运力储备的车辆及其吨(座)位数、类型、技术状况,以及对运输人员和车辆管理的要求、应急征用的条件和程序、征用补偿的标准和程序以及违约责任等,通过协议规范应急运输保障行为,并保障参与应急运输保障企业的利益。
  在发生特别重大公路突发事件(Ⅰ级)时,由运输保障小组负责协调运力调配,保障各类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和人员的疏散。
  (2)运输装备及技术状况
  应急运输保障车辆的技术等级要求达到二级以上技术标准,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超过15万公里。建立应急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车辆的技术状况。应急运输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保持应急运输储备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强化应急运输车辆的日常养护与保养工作。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所辖区域内突发事件的特征确定相应的应急运输装备,以满足不同种类的应急运输需求。
  (3)应急运输人员
  公路交通应急管理机构和执行应急运输保障单位按照相关标准确定从事应急运输的人员,包括现场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员。应急运输人员年龄原则上控制在20~55岁之间、身体健康、政治素质高、熟悉有关政策法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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