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为配合主体活动,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可举办多种形式的庆祝、纪念、学术、教育、表彰、展览等文化宣传活动。举办的各项“航海日”活动,要精心策划、突出主题、规模适度、注意节俭、讲求实效。要扩大“航海日”活动的社会影响,注重社会参与的广泛性、趣味性和知识性,更要注重青少年航海知识、海洋知识、海洋国土意识的普及工作,开展富有文化内涵的“航海日”活动。
四、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提高对“航海日”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积极争取公众参与,利用“航海日”活动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60年来交通运输行业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现交通运输行业应对危机的勇气和信心,为提升全民航海、海洋、海洋国土意识作出贡献。
(二)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各单位在做好本单位“航海日”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各媒体的合作,加大“航海日”主体活动和重大活动的宣传力度。有条件的单位要做好活动的声像记录,制作宣传画册,扩大“航海日”的社会影响力。
交通运输系统的相关行业媒体应加强“航海日”活动的宣传报道,通过开办“航海日”专刊、专栏、发表专题文章等,突出宣传航海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航海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中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三)配合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做好评选“航海教育贡献奖”的相关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可自行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表彰、竞赛等活动。各航海(航运)院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时做好“航海教育贡献奖”的评选上报工作,同时要通过对航海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的大力宣传,体现交通运输系统对教育、人才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弘扬航海教育工作者的奉献精神。
(四)请各单位踊跃在“航海日”邮箱、网站上投稿,丰富专栏内容,交流相关信息。(航海办邮箱hanghaiban@163.com 网站:www.maritimeday.gov.cn)
(五)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航海日”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中国“航海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09年“航海日”活动主题和口号
一、 2009年“航海日”活动主题:
庆祝新中国60周年?迎接航海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