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各地在组织推荐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当前的中心工作,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包括建筑节能、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管理、城市安全运行等重点内容的考核,通过创建活动推动工作开展。
3、各地在推荐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项目时,要注重全面性、示范性,避免过度集中在水环境治理、城市绿化建设等领域,切实发挥好人居环境范例奖的全方位示范带动作用。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辛克刚 冯忠华
联系电话:010-58933089 58933661
传 真:010-58934664
附件: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申 报 表
申报奖项类别(√)
| 中国人居环境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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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居环境
范例奖( )
| 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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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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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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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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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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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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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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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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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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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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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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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申报单位”指表彰对象;“报送单位”指负责编制和报送申报材料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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