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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四)畜牧兽医行业。草原防火方面:大力宣传新修订的《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督促各地开展草原防火工作检查,重点检查防火责任是否落实、制度是否完善、扑火机具储备是否充足完好、防火隔离带建设是否符合标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火灾隐患;严格执行草原防火值班制度,强化草原火灾监测预警。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方面:督促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签署和完善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实验室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利用有关媒体,继续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年”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做到有方案、有项目、有行动。

  (二)灵活多样,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宣传咨询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三)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通过开展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的目的,为全面完成全年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做出贡献。

  请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各单位于6月1日后到部安委会办公室办理安全生产宣传片的借领手续,并于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总结(同时附活动照片)报部安委会办公室。请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于7月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总结(同时附活动照片)分别报送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局(地址:北京市农展馆南里11号,邮编100125)。

  农业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9192381,传真:010-65001869,联系人:宁新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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