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检查验收评估工作的通知
(残联[200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厅(局)、人民银行、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安排,经商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将开展对《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验收评估工作。请按照《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检查验收评估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附件:检查验收评估方案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
《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检查验收评估方案
根据《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计划》)的要求,经商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将开展对《计划》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为此,制定检查验收评估方案。
一、检查评估目的
--对《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验收,客观评估《计划》任务目标的实施成效。
--针对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总结经验,谋划对策,提出建议,对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措施做出调整和改进。为科学编制《2011-2020年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
二、检查评估内容
本次验收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全面检查《计划》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成效和各项政策措施发挥作用的程度;二是对目前残疾人扶贫开发现状作出总结和判断;三是为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措施的制定调整提供可靠依据。
(一)检查《计划》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效果
1.农村残疾人具体扶贫措施效果的分项评估。包括残联实施的信贷贴息、种养加项目、扶贫基地、实用技术培训以及扶贫办和有关部门实施的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移民扶贫、科技扶贫等具体措施落实到贫困残疾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