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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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评分指标
| 成效档次
| 分值
| 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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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济
效
益
突
出
| 避免经济损失
| 通过效能监察纠正项目投资预算、资产(产品)定价、各类采购等支出性业务环节中的偏差行为,直接防止正在或将要发生的不当支出的资金总额。
| 20万元以内或1%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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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50万元或1.3%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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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100万元或1.6%
|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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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300万元或2%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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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以上,每增加100万或每提高0.5% 到1亿元止。
| 分别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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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资金
| 通过效能监察纠正各种厂房、设备、原材料等资源管理、使用环节中的偏差行为,直接节省的资金总额。
| 20万元以内或1%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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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50万元或1.3%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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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100万元或1.6%
|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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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300万元或2%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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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以上,每增加100万或每提高0.5% 到1亿元止。
| 分别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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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经济收益
| 通过效能监察制止在产品销售或资产处置、产权转让等环节中的偏差行为,直接增加收益的资金总额。
| 20万元以内或1%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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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50万元或1.3%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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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100万元或1.6%
|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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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300万元或2%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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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以上,每增加100万或每提高0.5% 到1亿元止。
| 分别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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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经济损失
| 通过效能监察对于已经形成的各种资产损失,及时采取措施督促或者协调组织收缴、追回资产的资金总额。
| 20万元以内或1%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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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50万元或1.3%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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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元-100万元或1.6%
|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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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300万元或2%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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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以上,每增加100万或每提高0.5% 到1亿元止。
| 分别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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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效
益
突
出
| 1.执行力得到加强。经营管理者的偏差行为得到纠正,相关的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不作为、违规作为和拖延作为等三类偏差行为,每纠正一类
| 分别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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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被查项目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每有效执行一个
| 分别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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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制度得到完善。相关制度的废止、修订或创新等有明显进展。
| 每修订一个制度
| 分别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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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废止一个制度
| 分别计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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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新建一个制度
| 分别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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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内部控制得到加强。被查项目的管理缺陷得到弥补,业务流程得到改进。
| 完善业务流程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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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管理方式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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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新的管理方式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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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实行跟踪检查,整改措施得到落实,经营管理持续改进。
| 整改措施全部落实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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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腐
倡
廉
成
效
突
出
| 1.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转入立案检查 。
| 凡有1条线索转入立案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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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处理了违规违纪人员,或者依法将涉嫌违法人员移送了司法机关。
| 每处理1人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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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移送1 人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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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督促相关人员落实了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 每落实1 人赔偿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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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55相关的反腐倡廉规定得到落实。
| 每落实1 个制度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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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效
益
突
出
| 1.纠正了损害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 每纠正1 项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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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效能监察项目的成功做法被国资委等有关部门肯定,并在中央企业推广。
| 每1次
|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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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效能监察项目的成功做法被集团公司肯定,并在集团范围内推广。
| 每1次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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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经验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 每1篇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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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经验被省(部)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 每1篇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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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经验被集团公司级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 每1篇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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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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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本表采用并列计分和按档加分法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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