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效能监察项目取得巨大经济效益的,可直接评为经济效益突出奖。
(二)效能监察项目促进企业相关经营管理制度显著创新、业务流程明显优化、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得到推广应用、管理效益大幅提升的,可直接评为管理效益突出奖。
(三)效能监察项目发现案件线索,并查出违法违规违纪问题,3人以上相关经营管理人员受到依法处理或每人承担20万元以上经济赔偿的,可直接评为反腐倡廉成效突出奖。
(四)效能监察项目成效突出,集团公司以上单位(含集团公司)在效能监察项目单位召开效能监察工作现场会,宣传推广其典型经验的,可直接评为社会效益突出奖。
第十七条 各中央企业组织评价拟定的获奖项目,应该在本企业系统网站上至少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再由企业相关部门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 各中央企业对其评定的优秀项目要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获奖企业应对获奖项目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中央企业可以依据本操作指南,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实施办法。
第二十条 本操作指南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中央企业效能监察优秀项目推荐资质评分标准
单位名称: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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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因素
| 评分指标
| 分值
| 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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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
准备
充分
(20分)
| 选题立项依据充 分
| 有立项依据,所选项目能够抓住影响企业效能的有关业务事项或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主要风险问题。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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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手续完备。
|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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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检查组健 全
| 项目检查组有相应技能的人员或有相关业务人员参与。
| 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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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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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完整
| 方案内容具体,监察点明确。
|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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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得当,步骤合理,操作性强。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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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
实施
到位
(60分)
| 协调沟通充分
| 及时召开会议,与相关部门联系紧密,综合监察作用发挥良好。
|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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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深入
| 发现问题准确,有查证记录,取证规范,查证资料齐全有效。
| 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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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清楚,分析透彻。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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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察报告详实,工作建议可行。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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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落实到位
| 能针对问题提出综合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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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并附检查记录等证明资料。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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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归档
及时
(20分)
| 项目总结认真
| 能全面客观地总结项目监察情况,找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意见。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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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卷归档规范
| 按规定立卷归档,材料完整。
|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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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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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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