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准名称
| 检验机构
| 原公告中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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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聚甲醛
| 云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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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癸甲溴铵、碘溶液
| 湖北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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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碘附(Ⅰ)
| 海南所
| 按国标执行,增加水产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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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口服补液盐
| 山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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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维生素C泡腾片
| 山西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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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复合维生素 B片
| 山东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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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复方磺胺对甲氧嘧啶软膏
| 上海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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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阿莫西林片
| 江西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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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
| 河北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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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盐酸小檗碱预混剂
| 黑龙江所
| 通用名改为盐酸小檗碱预混剂。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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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复方磺胺对甲氧嘧啶粉
| 黑龙江所
| 通用名改为复方磺胺对甲氧嘧啶粉,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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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磺胺间甲氧嘧啶粉
| 江西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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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
| 江西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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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可溶性粉
| 河北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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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乙酰甲喹可溶性粉
| 贵州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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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乙酰甲喹溶液
| 贵州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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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阿维菌素溶液
| 内蒙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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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盐酸左旋咪唑溶液
| 广西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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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氯氰碘柳胺钠粉
| 内蒙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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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大黄碳酸氢钠粉
| 安徽所
| 通用名改为大黄碳酸氢钠粉,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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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复合胺醛溶液
| 海南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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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过氧乙酸溶液(Ⅰ)
| 上海所
| 标准需要复核。有效期暂定1年,试行期重新考察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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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复合亚氯酸钠溶液(Ⅰ)
| 北京所
|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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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复合亚氯酸钠溶液(Ⅱ)
| 北京所
|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需要提供选择复合活化剂的依据,确定活化剂含量测定方法。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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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复合亚氯酸钠溶液(Ⅲ)
| 北京所
|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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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溶液
| 湖南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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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芬苯达唑、伊维菌素片
| 湖南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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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二氯异氰脲酸钠烟熏剂
| 山东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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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复合亚氯酸钠Ⅳ
| 北京所
|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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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复合亚氯酸钠(Ⅴ)
| 北京所
|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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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二氧化氯(Ⅰ)
| 河南所
|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另外,需要补充详细处方,处方筛选依据;并确认贮藏、运输及安全范围的有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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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二氧化氯(Ⅱ)
| 河南所
|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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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二氧化氯(水产用)
| 河南所
|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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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复合亚氯酸钠Ⅰ(水产用)
| 天津所
|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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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复合亚氯酸钠Ⅱ(水产用)
| 天津所
|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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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复合亚氯酸钠Ⅲ(水产用)
| 天津所
|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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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复合氯酸钠(水产用)
| 新疆所
|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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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烟酸诺氟沙星粉(蚕用)
| 吉林所
| 通用名为“烟酸诺氟沙星粉”,注明“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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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次氯酸钙粉(蚕用)
| 江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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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盐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蚕用)
| 四川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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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烟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蚕用)
| 青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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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多菌灵粉(蚕用)
| 广东所
| 规格修订为60g:多菌灵3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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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蝇毒磷溶液(蚕用)
| 辽宁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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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复合次氯酸钙粉Ⅰ型(蚕用)
| 浙江所
| 本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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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复合次氯酸钙粉Ⅱ型(蚕用)
| 浙江所
| 本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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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硫氰酸红霉素胶囊(蚕用)
| 宁夏所
| 标准需要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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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地克珠利片(鸽用)
| 上海所
| 标准需要复核。建议增加含量均匀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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