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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兽医局关于组织开展兽药试行标准转正质量复核检验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第850公告中试行标准转正质量复核任务分工

序号

标准名称

检验机构

原公告中的评审意见

1

聚甲醛

云南所

 

2

癸甲溴铵、碘溶液

湖北所

标准需要复核。

3

碘附(Ⅰ)

海南所

按国标执行,增加水产用途。

4

口服补液盐

山东所

 

5

维生素C泡腾片

山西所

标准需要复核。

6

复合维生素 B片

山东所

标准需要复核。

7

复方磺胺对甲氧嘧啶软膏

上海所

标准需要复核。

8

阿莫西林片

江西所

标准需要复核。

9

注射用氨苄西林钠氯唑西林钠

河北所

标准需要复核。

10

盐酸小檗碱预混剂

黑龙江所

通用名改为盐酸小檗碱预混剂。标准需要复核。

11

复方磺胺对甲氧嘧啶粉

黑龙江所

通用名改为复方磺胺对甲氧嘧啶粉,标准需要复核。

12

磺胺间甲氧嘧啶粉

江西所

标准需要复核。

13

复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粉

江西所

标准需要复核。

14

亚硫酸氢钠甲萘醌可溶性粉

河北所

标准需要复核。

15

乙酰甲喹可溶性粉

贵州所

标准需要复核。

16

乙酰甲喹溶液

贵州所

标准需要复核。

17

阿维菌素溶液

内蒙所

标准需要复核。

18

盐酸左旋咪唑溶液

广西所

标准需要复核。

19

氯氰碘柳胺钠粉

内蒙所

标准需要复核。

20

大黄碳酸氢钠粉

安徽所

通用名改为大黄碳酸氢钠粉,标准需要复核。

21

复合胺醛溶液

海南所

标准需要复核。

22

过氧乙酸溶液(Ⅰ)

上海所

标准需要复核。有效期暂定1年,试行期重新考察稳定性。

23

复合亚氯酸钠溶液(Ⅰ)

北京所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24

复合亚氯酸钠溶液(Ⅱ)

北京所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需要提供选择复合活化剂的依据,确定活化剂含量测定方法。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25

复合亚氯酸钠溶液(Ⅲ)

北京所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26

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溶液

湖南所

标准需要复核。

27

芬苯达唑、伊维菌素片

湖南所

标准需要复核。

28

二氯异氰脲酸钠烟熏剂

山东所

标准需要复核。

29

复合亚氯酸钠Ⅳ

北京所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30

复合亚氯酸钠(Ⅴ)

北京所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31

二氧化氯(Ⅰ)

河南所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另外,需要补充详细处方,处方筛选依据;并确认贮藏、运输及安全范围的有效范围。

32

二氧化氯(Ⅱ)

河南所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33

二氧化氯(水产用)

河南所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34

复合亚氯酸钠Ⅰ(水产用)

天津所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35

复合亚氯酸钠Ⅱ(水产用)

 

天津所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36

复合亚氯酸钠Ⅲ(水产用)

 

天津所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37

复合氯酸钠(水产用)

新疆所

暂执行发布的试行标准。标准需要复核,所有二氧化氯生产企业继续对含量测定方法进行研究,要求按照标准规定的方法活化后,测定活化溶液中二氧化氯的真实浓度。确认推荐的用法和用量。

38

烟酸诺氟沙星粉(蚕用)

吉林所

通用名为“烟酸诺氟沙星粉”,注明“蚕用”。

39

次氯酸钙粉(蚕用)

江西所

 

40

盐酸环丙沙星可溶性粉(蚕用)

四川所

 

41

烟酸诺氟沙星可溶性粉(蚕用)

青海所

 

42

多菌灵粉(蚕用)

广东所

规格修订为60g:多菌灵30g

43

蝇毒磷溶液(蚕用)

辽宁所

标准需要复核。

44

复合次氯酸钙粉Ⅰ型(蚕用)

浙江所

本标准需要复核。

45

复合次氯酸钙粉Ⅱ型(蚕用)

浙江所

本标准需要复核。

46

硫氰酸红霉素胶囊(蚕用)

宁夏所

标准需要复核。

47

地克珠利片(鸽用)

上海所

标准需要复核。建议增加含量均匀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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