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佛山市顺德区格兰仕微波炉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出口微波炉产品获得免验资格和免验资格延续的通知
(2009年4月27日 国质检检[2009]156号)
广东、珠海、浙江检验检疫局: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和《
进出口商品免验办法》的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佛山市顺德区格兰仕微波炉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C、D、G、L、S系列微波炉产品获得免验资格;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格力牌分体壁挂式空调器产品获得免验资格,免验有效期自 2009年5月至2012年4月。批准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出口电能表产品获得免验资格延续,有效期至201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