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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口岸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口岸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09年3月27日 国质检卫函[2009]13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据报道,河南省暴发手足口病疫情。截至3月22日,累计报告手足口病例2809例,死亡2例。根据往年手足口病流行规律,5月至7月份是疫情流行高峰,卫生部门预测今年流行期将提前。为加强出入境人员卫生检疫,防止手足口病经口岸传播,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各检验检疫机构要在流行期对来自境内外手足口病暴发流行区的出入境儿童(10岁以下)加强医学巡查(重点查看手和口腔)、体温监测等工作,对申报或现场发现手足口病染疫可疑病例,要及时采取必要的医学措施。当手足口病疫情暴发流行结束之后,停止对儿童手和口腔的医学筛查。
  二、各检验检疫机构要严密关注当地相关疫情,加强与当地卫生行政、医疗、疾控等部门的合作,落实疫情相互通报和病人移送等制度,防止疫情传播。发现疫情要迅速采取防控措施并上报总局卫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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