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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2.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组织分工、活动安排,落实各项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2010年5月)。

  1.贯彻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万里行”活动。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对严重违反有关规定,或造成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检查指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万里行”活动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总结和推广“万里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推进,确保成效。及时将本辖区内开展“万里行”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检查结果、活动总结上报卫生部。

  3.督导抽查。卫生部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或抽查,并通报检查或抽查结果。

  (三)总结交流阶段(2010年6月)。

  卫生部对各地“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2009年度活动总结报告。

  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研究部署2010年度“万里行”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质量意识,切实加强领导。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立院之本,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关系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影响,关系卫生系统的公众形象。开展2009年“万里行”活动,是卫生系统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观、改进医疗质量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意识,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为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重在质量建设,消除安全隐患。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活动部署,既要加大检查、指导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又要探索建立医院管理评价制度和医院管理长效机制。

  医疗机构要重视内涵建设,从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训、教育、检查相结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同时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检查力度,对医疗技术、医疗服务、建筑、设备、设施、危险物品及要害部门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杜绝医疗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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