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09年工作要点》的函
(教基一司函[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2009年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司拟定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09年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供参阅。
附件: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09年工作要点
附件: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2009年工作要点
2009年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教育部总体工作部署,以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质量、规范管理为主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促进义务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以庆祝建国60周年为契机,全面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
1、筹备召开学校德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全面总结、交流近年来各地贯彻中央8号文件、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经验。
2、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深入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深入调查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状况和心理健康教育状况。加强法制教育、时事教育。提倡文明上网,抵制低俗之风。
3、参与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和初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的修订。
4、结合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的落实,提出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汇编整理各地班主任工作经验。联合组织开展班主任培训。
5、全面推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对落实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的检查。推动地方动员和利用社会资源,建设一批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推进科技教育、影视教育工作。抓好各种社会实践竞赛活动。
6、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组织新建项目的审批,全面排查十五项目的落实。修订校外活动场所设备配备目录。研究制定校外活动场所公益性评估标准。组织新建校外活动场所人员国家级培训。
7、提出校外活动场所全面开展活动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制定日常运转经费的补助办法,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积极探索利用现有场所开设“留守儿童之家”的做法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并举行展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