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农办办〔2009〕14号)
部机关各司局、在京各直属单位:
2009年2月 16日,我部召开会议,动员部署“两会”有关工作,危朝安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并就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近日,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
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国机综治办〔2009〕3号)。为深入贯彻部领导指示要求,深刻吸取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火灾教训,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决定从2月16日至3月3日,在部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国机综治办〔2009〕3号文件要求和《农业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迅速开展自查。办公厅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请各单位于3月5日前,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报部保卫处。
附件:1.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略)
2.农业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2:
农业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农业部部署“两会”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我部安全稳定工作,深刻吸取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工地火灾事故的教训,防止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为全国“两会”召开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办公厅将在“两会”召开前,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办公厅组织实施。部机关各司局和在京直属单位的主管领导亲自部署本部门、本单位的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