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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


  表14: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细化第十二条)现场检查要点

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要点

检查意见

问题说明

部分存在问题

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

    

监测点位的布设

监测点位的布设应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采样频次和时间

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的确定应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样品采集

现场采样的操作应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要求;采样器具的选择应符合监测项目要求

    

需要单独采样的项目应单独采样,固定剂的选择是否正确

    

现场采样记录的填写应及时、准确、完整

    

样品保存和运输

样品保存和运输过程应保证样品的完好无误

    

样品交接

样品交接应有专人负责,样品交接记录应准确、完整

    

样品交接

应建立对待测样品的唯一识别系统,以保证在任何时候对样品的识别不发生混淆

    

样品制备

样品制备应严格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以确保被测样品的稳定性和均匀性

    

样品分析操作

对所分析项目的分析方法和操作的仪器设备,应正确和熟练掌握,分析测试过程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执行

    

分析过程应有质量保证措施,以保证分析结果的质量

    

样品分析原始记录应及时、如实填写,字迹应清晰,不得漏项,不得任意涂改

    

原始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必要时为追溯提供客观证据,能再现分析结果

    

分析测试方法选择

样品分析测试应优先采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方法

    

需要采用国际标准或其它国家的标准时,应进行等效性或适用性检验,检验结果应在本机构存档

    

监测数据评价及报告

监测数据和信息的评价及综合报告,应采用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标准进行评价和分析

    

数据传输

数据传输过程中,应采用措施来保证所有信息的一致性和重现性

    


  附2-2: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
  执行情况现场检查表(表15)

  检查填表人:
  填表日期:
  检查组组长:

  表15: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执行情况现场检查表

条  款

主要检查内容

检查意见

问题说明

部分存在问题

第三条

持证上岗考核工作是否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开展

 

 

 

 

本级监测机构是否在其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辖区内(包括省、市、县级)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组织实施持证上岗考核工作

 

 

 

 

第四条

持有合格证的人员方能从事相应的监测工作

 

 

 

 

未取得合格证者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监测机构是否对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分析和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相关的技术人员开展岗前技术培训

 

 

 

 

第五条

监测机构是否按期进行持证上岗考核申请并做好考核准备

 

 

 

 

第六条

主考单位是否根据被考核单位的申请制定考核计划,组建考核组,并指导和监督考核组按计划实施考核

 

 

 

 

第六条

主考单位是否审核考核方案和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合格证颁发部门

 

 

 

 

第八条

主考单位是否根据被考核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确定考核内容(须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

 

 

 

 

第十二条

合格证的颁发是否执行分级管理制度

 

 

 

 

合格证是否存在超过五年有效期的现象

 

 

 

 

颁发合格证的具体记录应完整

 

 

 

 

第十四条

监测机构是否有被取消持证资格、收回或注销合格证的人员,如有,说明人数及取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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