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修改阴极铜、铝、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批复
(证监函[2009]107号)
上海期货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修订阴极铜、铝、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请示》(上期交法律字[2009]15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所对阴极铜、铝、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期货合约见附件)。
请你所认真按照此批复精神,切实做好修改期货合约的实施和衔接工作,努力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市场的平稳运行。
附件:1. 阴极铜标准合约
2.铝标准合约
3.锌期货标准合约
4.天然橡胶标准合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阴极铜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 阴极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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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单位
| 5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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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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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变动价位
| 10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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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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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交割月份
| 1~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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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 1: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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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易日
|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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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日期
|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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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品级
| 标准品:标准阴极铜,符合国标GB/T467-1997 标准阴极铜规定,其中主成份铜加银含量不小于99.95%。
替代品:高纯阴极铜,符合国标GB/T467-1997 高纯阴极铜规定;或符合BS EN 1978:1998高纯阴极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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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地点
|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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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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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手续费
|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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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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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代码
| 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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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交易所
| 上海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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