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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修改阴极铜、铝、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修改阴极铜、铝、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批复
(证监函[2009]107号)


上海期货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关于修订阴极铜、铝、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请示》(上期交法律字[2009]15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所对阴极铜、铝、锌和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修改方案(修改后的期货合约见附件)。

  请你所认真按照此批复精神,切实做好修改期货合约的实施和衔接工作,努力防范和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市场的平稳运行。

  附件:1. 阴极铜标准合约

  2.铝标准合约

  3.锌期货标准合约

  4.天然橡胶标准合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阴极铜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阴极铜

交易单位

5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0元/吨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合约交割月份

1~12月

交易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 1:30~3: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

标准品:标准阴极铜,符合国标GB/T467-1997 标准阴极铜规定,其中主成份铜加银含量不小于99.95%。

替代品:高纯阴极铜,符合国标GB/T467-1997 高纯阴极铜规定;或符合BS EN 1978:1998高纯阴极铜规定。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

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C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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