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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总局提出申请的,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上下载电子版,也可在总局受理机构处领取。
  1、在线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在总局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总局申请受理机构,或下载《申请表》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信函邮寄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将《申请表》寄至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到总局申请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4、总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情况。
  (三)申请处理
  申请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延长15个工作日):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进行处理;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信息的查询方式;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总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所属单位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补正。

  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证件名称

 

工作单位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电子邮箱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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