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总局提出申请的,需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国家体育总局政府网上下载电子版,也可在总局受理机构处领取。
1、在线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在总局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直接提交总局申请受理机构,或下载《申请表》并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申请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2、信函邮寄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方式,将《申请表》寄至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到总局申请受理机构当面提出申请。
4、总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情况。
(三)申请处理
申请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延长15个工作日):
1、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将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获取和提供方式进行处理;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信息的查询方式;
3、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不属于总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所属单位及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6、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告知申请人补正。
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 名
| | 证件名称
| |
工作单位
| | 证件号码
| |
联系地址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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