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
部属(管)单位、部机关司局:
现将
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的通知》(财办库〔2009〕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强化政府采购意识。在现有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做好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社会关注度高、涉及民生项目和扩大内需政策实施中的政府采购工作。
二、严格按照《
政府采购法》和《卫生部政府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