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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与管理方案(试行)》和《甲型H1N1流感疫源地消毒指南(试行)》等3个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的通知(2009修订)

  (四)标本采集和检测
  1.标本采集
  收治病例的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集病例的呼吸道标本,包括鼻拭子、咽拭子、鼻腔吸取物、鼻腔冲洗液等,以及急性期(病后1周内)和恢复期血清(病后3-4周)标本。实施气管插管的病人也应收集气管吸取物。标本应置于无菌病毒采样液,并立即用冰块或冰排保存或置于4 ℃(冰箱)。根据各省的区域划分,立即送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或“传染病监测技术平台”项目相关网络实验室(以下简称“各网络实验室”,名单见附录2)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的病原学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省份,应按照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尽快将标本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检测。标本采集、运输、保存、处理和检测方法详见甲型H1N1流感病毒实验室检测技术方案(附录3)。
  2.实验室检测方法
  (1)Real-time RT-PCR方法
  各网络实验室应用Real-time RT-PCR方法检测甲型H1N1流感病毒。建议首先筛选甲型流感病毒并排除季节性流感H1、H3亚型病毒和禽流感 H5N1病毒,并同时检测swInfA和swH1特异性基因片段。
  (2)RT-PCR方法
  中国疾病预防中心国家流感中心同时设计了RT-PCR方法检测甲型H1N1流感病毒。建议首先筛选甲型流感病毒并排除季节性流感H1、H3亚型病毒和禽流感 H5N1病毒,并同时检测H1HA和SWH1HA-1特异性基因片段。
  (3)病毒分离
  按照相关生物安全规定,有条件的实验室可同时接种MDCK细胞和SPF鸡胚,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分离和基因序列测定。
  3.标本上送
  (1)各网络实验室检测甲型H1N1流感病毒阳性的,应尽快将原始标本和病毒分离物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进行检测、复核、确认。
  (2)全国所有实验室在季节性流感哨点监测和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中,检测甲型流感病毒阳性,季节性流感病毒H1、H3亚型和禽流感病毒H5N1亚型阴性,但无法鉴定亚型的标本,应尽快送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进行检测、鉴定。
  4.生物安全
  甲型H1N1流感病毒及其样本的采集和储存应遵照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实验室检测指南》进行。甲型H1N1流感病毒及其样本运输、实验活动及风险评估应按照世界卫生组织手册(第三版)及《引起当前全球疫情的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样本操作实验室生物风险管理》推荐技术指南(5月6日发布)进行,其中样本检测活动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进行,病毒分离和培养活动须在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进行。实验室工作人员须采取与实验活动相适应的个人防护措施,并对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相关实验室须储备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实验室消毒用品和适量的预防和治疗药物(如扎那米韦或奥塞他韦)。实验活动相关废物处理须严格按照我国生物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进行。
  5.检测结果报告和反馈
  各网络实验室在获得确切实验室检测结果后,应立即向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部报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获得实验室检测结果后,应立即向卫生部报告,同时反馈给送检标本的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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