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4.3 企业应针对重大税务风险所涉及的管理职责和业务流程,制定覆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合理设置关键控制环节,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4.4 企业因内部组织架构、经营模式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受行业惯例和监管的约束而产生的重大税务风险,可以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以寻求税务机关的辅导和帮助。
  4.5 企业税务部门应参与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经营决策的制定,并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
  4.5.1 企业战略规划包括全局性组织结构规划、产品和市场战略规划、竞争和发展战略规划等。
  4.5.2 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或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等。
  4.6 企业税务部门应参与企业重要经营活动,并跟踪和监控相关税务风险。
  4.6.1 参与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并跟踪定价原则的执行情况。
  4.6.2 参与跨国经营业务的策略制定和执行,以保证符合税法规定。
  4.7 企业税务部门应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日常经营活动中的税务风险:
  4.7.1 参与制定或审核企业日常经营业务中涉税事项的政策和规范;
  4.7.2 制定各项涉税会计事务的处理流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4.7.3 完善纳税申报表编制、复核和审批、以及税款缴纳的程序,明确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保证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
  4.7.4 按照税法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地准备和保存有关涉税业务资料,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备。
  4.8 企业应对发生频率较高的税务风险建立监控机制,评估其累计影响,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5 信息与沟通

  5.1 企业应建立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税务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企业税务部门内部、企业税务部门与其他部门、企业税务部门与董事会、监事会等企业治理层以及管理层的沟通和反馈,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