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测绘局2009年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测办〔2009〕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司(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局《
关于加强“十一五”测绘人才工作的意见》和《
“十一五”测绘教育培训规划》,做好2009年度测绘教育培训工作,现将国家测绘局2009年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局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各司(室)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落实本计划,积极选调学员参加培训。
二、各培训项目的主办单位要认真按照教育培训计划,周密安排,及时组织实施,合理有效使用培训经费,并专款专用。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变化,请及时告知我局人事司,以便重新安排和调整。
三、各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要按照教育培训计划,提前做好生源组织、教学准备及各项安排。各培训班结束后,请承办单位及时填写培训实施情况表(附件3),于2009年12月25日前将该表及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实施情况报告报我局人事司;由局机关各司(室)主办的培训班,请将培训实施情况表报人事司,以便进行检查和评估。
四、国家测绘局继续教育中心,西北、东北、西南测绘职工培训中心,国家测绘局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基地要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基地的优势,精心组织、认真承办本计划安排的岗位培训,确保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附件:1.2009年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
2.2009年专项教育培训计划
3.2009年教育培训实施情况表
国家测绘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2009年机关公务员教育培训计划
序号
| 培 训 项 目 名 称
| 培训方式
| 培训时间
| 人数
| 主办单位
| 备注
|
月份
| 天数
|
1
| 公务员初任培训
| 办班
| 6
| 2
| 19(公务员)
5(事业)
| 人事司
| |
2
| 公务员任职培训(机动)
| 办班
| 待定
| 3
| 35
| 人事司
| 新近任职的处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占用专项教育培训经费
|
3
| 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
| 讲座、自学
| 全年
|
| 人事司
| 全体公务员
|
4
| 机关公务员学历教育
| 在职学习
| 全年
|
| 人事司
| 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公务员
|
5
| 选送机关领导干部到党校(分校)、行政学院脱产学习
| 脱产学习
| 全年
| 14
| 人事司
| 按脱产选派计划实施
|
6
| 公务员业务培训
| 各司(室)安排
| 全年
|
| 机关各司(室)
| 各司(室)根据工作需要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