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各项规定,实施有效监督
(十)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配合本单位党组织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各单位每年都要结合实际确定一至两个专题,集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开展以树立正确政绩观为重点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把反腐倡廉教育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结合直属机关实际,以“学准则、讲党性、反腐蚀、查隐患”为主题,研究制定系列教育活动方案,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先进典型为主要内容,以开展警示教育、廉政知识答题、上专题党课、举办培训班、学习交流会等多种形式,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取得实效。
(十一) 认真抓好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直属机关纪委将配合有关部门在上半年继续集中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十二)强化监督,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认真落实《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发扬党内民主,坚持党员主体地位,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探索纪检组织在参与项目审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资金运作、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时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对监督的难点、薄弱环节的研究,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加强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着重加强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各级纪检组织要积极探索对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进行有效监督的措施和办法,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有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