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协发普字〔2009〕15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兵团)科协、财政(务)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于2009年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请各地按照《
关于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通知》(科协发计字〔2006〕41号)和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补计划
2009年,在全国评比表彰612个农村专业技术协会,300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302名农村科普带头人,5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资金标准为20万元,农村科普带头人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万元,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奖补资金标准为50万元。
按照《若干意见》的要求,为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效果,及时、方便、快捷地为农民开展科普惠农服务和科普宣传,尽快解决农民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使科学发展真正惠及农民,根据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在开展农村科普服务方面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2009年,在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奖补资金中,安排10万元用于购置科普惠农服务用车。具体配置方案另行通知。
二、推荐名额分配
2009年推荐名额分配原则为:一是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二是对“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带动农村科普工作蓬勃发展的省份给予倾斜,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绩效管理,推进“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深入广泛开展。
按照以上原则,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兵团)推荐名额分别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个,农村科普带头人 个,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个。
三、有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