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加强“五一”节期间登山户外运动组织和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
近几年来,登山户外运动发展迅猛,已成为全民健身的一项重要活动。“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引导登山户外运动健康稳步发展,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登山户外运动的组织和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
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和各地方有关登山户外运动的法规,认真履行登山户外运动的审批程序。本着“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活动坚决不予批准。全国性和跨地区的登山活动,必须按规定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地方性登山活动,应按规定在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备案。
二、要严格区分登山户外运动与旅游、自助游和探险等活动的界线,积极与旅游部门协调,把活动控制在已知风险、便于救援的范围内。对于高技术、高风险的登山户外运动,一定要按照政府和体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组织管理。
三、严密组织登山户外活动,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组织活动的部门要建立活动风险管理体系,要具有充足的技术力量和齐全的物资保障。
四、认真建立各种登山户外运动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严格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突发山难紧急救援工作。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组织救援,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