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 12.1条和5.2.1款中对倒车灯的要求对于1990年以前生产的车辆可以例外。
13.7 执行本标准所用的仪器的设备,必须经过省(市)厅(局)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所用仪器和设备精度须在2%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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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标准计量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于永成、周天佑、李永福、叶辅华。
表1
───┬───────┬───────┬───────┬────────
检验 │空载检验的制动│满载检验的制 │紧急制动跑偏 │点制动
项目 │距离,m │动距离,m │量,mm │
│ │ │ │
限值 │① │ ② │③ │ ④
│ │ │ │
机动车│ │ │ │
类型 ├───┬───┼───┬───┼───┬───┼───┬────
│20 │30 │20 │30 │20 │30 │30-40 │40-60
├───┴───┴───┴───┴───┴───┴───┴────
│ km/h
───┼───────┬───────┬───────┬────────
总质量│≤ 6.5 │≤7.0 │≤80 │不跑偏
<4.5t │ │ │ │
的汽车│ │ │ │
───┼───┬───┼───┬───┼───┬───┼───┬────
4.5t │ │ │ │ │ │ │ │
≤总质│ │ │ │ │ │ │ │
量≤12│ │ │ │ │ │ │ │
t的汽 │≤3.8 │ │ │≤8.0 │≤80 │≤200 │不跑偏│
车和汽│ │ │ │ │ │ │ │
车列车│ │ │ │ │ │ │ │
及无轨│ │ │ │ │ │ │ │
电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质量│ │ │ │ │ │ │ │
>12t的│ │ │ │ │ │ │ │
汽车和│ │ │ │ │ │ │ │
汽车列│≤4.4 │ │ │≤9.5 │≤80 │≤200 │不跑偏│
车及无│ │ │ │ │ │ │ │
轨电车│ │ │ │ │ │ │ │
│ │ │ │ │ │ │ │
───┼───┼───┼───┼───┼───┼───┼───┼────
轻便及│ │ │ │ │ │ │ │
二、三│ │ │ │ │ │ │ │
轮摩托│≤4.0 │ │ │ │≤40 │ │ │
车 │ │ │ │ │ │ │ │
│ │ │ │ │ │ │ │
───┼───┼───┼───┼───┼───┼───┼───┼────
方向盘│ │ │ │ │ │ │ │
式拖拉│ │ │ │ │ │ │ │
机带挂│≤5.4 │ │≤6.0 │ │≤80 │ │ │
车 │ │ │ │ │ │ │ │
│ │ │ │ │ │ │ │
───┴───┴───┴───┴───┴───┴───┴───┴────
注:①气压制动系:气压表的指示气压≤590kpa;
液压制动系:踏板力≤600N。
②气压制动系:气压表的指示气压不大于额定工作气压;
液压制动系:踏板力≤700N。
③在规定的初速下紧急制动的稳定性要求。
④点制动(施加部分制动后,迅速放松制动踏板。)时,对车辆制动稳定性
要求(双手轻扶方向盘)。
表2
───┬───────┬───────┬───────┬────────
检验 │空载检验的制动│满载检验的制 │紧急制动跑偏 │点制动
项目 │稳定减速度要求│动稳定减速度要│量,mm │
│,m/s2 │求,m/s2 │ │
限值 │① │ ② │③ │ ④
│ │ │ │
机动车│ │ │ │
类型 ├───┬───┼───┬───┼───┬───┼───┬────
│20 │30 │20 │30 │20 │30 │30-40 │40-60
├───┴───┴───┴───┴───┴───┴───┴────
│ km/h
───┼───┬───┬───┬───┬───┬───┬────────
总质量│ │ │ │ │ │ │
<4.5t │ │ │ │ │ │ │
的汽车│ │≤ 6.9│ │≤6.4 │ │≤80 │ 不跑偏
───┼───┼───┼───┼───┼───┼───┼───┬────
4.5t │ │ │ │ │ │ │ │
≤总质│ │ │ │ │ │ │ │
量≤12│ │ │ │ │ │ │ │
t的汽 │≤6.4 │ │ │≤6.0 │≤80 │≤200 │不跑偏│
车和汽│ │ │ │ │ │ │ │
车列车│ │ │ │ │ │ │ │
及无轨│ │ │ │ │ │ │ │
电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质量│ │ │ │ │ │ │ │
>12t的│ │ │ │ │ │ │ │
汽车和│ │ │ │ │ │ │ │
汽车列│≤5.5 │ │ │≤4.8 │≤80 │≤200 │不跑偏│
车及无│ │ │ │ │ │ │ │
轨电车│ │ │ │ │ │ │ │
│ │ │ │ │ │ │ │
───┼───┼───┼───┼───┼───┼───┼───┼────
方向盘│ │ │ │ │ │ │ │
式拖拉│ │ │ │ │ │ │ │
机带挂│≤5.0 │ │≤4.0 │ │≤80 │ │ │
车 │ │ │ │ │ │ │ │
│ │ │ │ │ │ │ │
───┴───┴───┴───┴───┴───┴───┴───┴────
注:①气压制动系:气压表的指示气压:≤590kpa;
液压制动系:踏板力≤600N。
②气压制动系:气压表的指示气压不大于额定工作气压;
液压制动系:踏板力:≤700N
③在规定的初速下紧急制动的稳定性要求。
④点制动(施加部分制动后,迅速放松制动踏板。)时,对车辆制动稳定
性要求(双手轻扶方向盘)。
表3
──────────────────┬─────────────────
汽车类型 │ 制动系统协调时间,S
──────────────────┼─────────────────
总质量<4.5t │ ≤0.33
──────────────────┼─────────────────
4.5t≤总质量≤12t │ ≤0.45
──────────────────┼─────────────────
总质量>12t │ ≤0.56
──────────────────┴─────────────────
表4
─────────────────────┬──────┬───────
车辆状态 │ │
检验要求 │ │
│ 空载 │满载
检验项目 │ │
─────────────────────┼──────┼───────
制动力总和占整车质量的百分比,% │ ≥60 │≥50
│ │
─────────────────────┼──────┼───────
主要承载轴的制动力占该轴轴荷的百分比,% │ ≥60 │≥50
│ │
─────────────────────┴──────┴───────
表5
─────────────┬──────────┬───────────
车辆使用状况 │ │
│ 新车 │ 在用车
污染物 │ │
─────────────┼──────────┼───────────
CO的含量,% │ ≤5 │≤6
─────────────┼──────────┼───────────
HC的含量,ppm │ ≤2500 │≤3000
─────────────┴──────────┴───────────
表6
────────────┬────────────┬──────────
车辆使用状况 │ 新车 │ 在用车
────────────┼────────────┼──────────
烟度值(波许单位) │ ≤Rb5.0 │≤Rb6.0
────────────┴────────────┴──────────
表7
────────────────────────────────────
怠速污染物(四冲程/二冲程)
──────────┬────────────┬─────────────
│ 新车 │ 在用车
名义排量 ├─────┬──────┼─────┬──────
立方厘米 │ CO │HC │CO │HC
│ % │ppm │% │ppm
──────────┼─────┼──────┼─────┼──────
≥50 │≤5/3.5 │≤2200/6000 │≤6/4 │≤3000/6500
──────────┴─────┴──────┴─────┴──────
表8
───────┬────────────────────────────
│车辆最大允许噪声级dB(A)
├─────────────┬──────────────
机动车类型 │1985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产品│1985年1月1日起生产的产品
│ │
─┬─────┼─────────────┼──────────────
货│8t≤载质量│≤92 │ ≤89
│≤15t │ │
├─────┼─────────────┼──────────────
车│3.5t≤载质│≤90 │ ≤86
│量<8t │ │
├─────┼─────────────┼───────────────
│载质量< │≤89 │ ≤84
│3.5t │ │
─┴─────┼─────────────┼──────────────
轻型越野车 │≤89 │ ≤84
─┬─────┼─────────────┼──────────────
客│4t<总量<│≤89 │ ≤86
│11t │ │
├─────┼─────────────┼──────────────
车│总质量≤4t│≤88 │ ≤83
─┴─────┼─────────────┼──────────────
轿车 │≤84 │ ≤82
───────┼─────────────┼──────────────
摩托车 │≤90 │ ≤84
───────┼─────────────┼──────────────
轮式拖拉机 │ │
(44kW以下) │≤91 │ ≤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