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使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准确把握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进一步统一认识,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增强执行力,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提高基层国土资源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根据中央《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08]22号)的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党组2009年重点工作布局安排,部决定从2009年6月至11月全面开展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工作。现将《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部培训办公室:卢 川
010-66558504,010-66558510(传真)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刘彦琴
010-66557967,010-66557925(传真)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一日
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
管理干部的工作方案
县(市)和乡(镇)村是国土资源工作的重点,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是整个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作为具体工作的组织者、参与者和实践者,其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关系着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土资源部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关系着国土资源事业的改革发展大局。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推进建立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的迫切需要,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大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08]22号)要求,认真贯彻全国国土资源厅局长会议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国土资源部2009年重点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内容,分级培训、分类指导的原则,全面培训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全面提高县(市)、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执行力强的国土资源系统基层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