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参与组织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指导各地做好工程的立项、规划和建设工作,开展工程进展情况检查。
二、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7.加强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健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领导审议制度,筹备成立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审议委员会。
8.完善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制定基础教育质量标准。颁布修订后的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学生研究性学习实施指南》。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组织开展国家级培训和试点工作。组织研制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教学指南》、《学业质量标准》,启动普通高中《学业质量标准》和三类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标准研制工作。
9.加强中小学教研队伍建设,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的意见。继续推进以校为本教学研究工作。
10.积极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进一步扩大实验范围,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指导西部省份提前做好进入高中新课程的各项准备工作。
11.扎实推进中考改革,完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推广把示范性高中大部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开展“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质量管理体系”的研究与实验工作。
12.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建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修订颁布后,组织义务教育教材修订、审查、审定工作。开展高中教材质量评估。
13.积极开展中小学教材选用、免费和循环使用相关政策的调研工作。完善中小学教材选用办法。
三、整合各类教育资源,提高技术装备保障水平
14. 把加强中小学信息化作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重要支撑,制订深入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班班通,堂堂用”,推动多媒体数字设备进教室。重点抓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应用工作,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完善国家基础教育资源库,探索建立共享机制。积极利用中国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节目,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15.制定普通高中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为推进高中课程改革提供支持。推动落实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和实验室装备规范,加强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交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