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告
(2009年第25号)
公布7家赋予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
依据《
行政许可法》、《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
原油市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赋予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东北铁岭分公司、南京中石油联安石化有限公司、中山市振扬石油有限公司、龙口市商业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湛江市华辉石化有限公司、山东万通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泓源化工经贸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南京中石油联安石化有限公司、东莞东海石油产品仓储有限公司、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南通华盛港口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