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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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年 月 日 | 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建议补偿学费 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元。 | 签字 | |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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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年 月 日 | 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补偿学费 元,其中,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元。 | 签字 | | | 单位公章 | | | 年 月 日 |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或备案意见 | 经审核(备案),同意办理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最终核定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 元。 | 签字 | | | 单位公章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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