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云南省政府债券和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及固定收益平台交易商:
根据财政部文件(财库[2009] 57号)和本所有关规定,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云南省政府债券和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以下简称“本期集合债券”)将于2009年5月15日在本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双边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集合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77%;利息每年支付一次,起息日为2009年5月11日, 每年5月11日(逢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2年5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二、本期集合债券在本所分开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和回购,相应的债券简称、代码如下:
债券全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对应质押式回购的出入库申报代码 |
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 |
09龙江01 |
130016 |
106016 |
2009年云南省政府债券 |
09云南债 |
130017 |
106017 |
200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 |
09浙江01 |
130018 |
106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