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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历史灿烂的中国》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历史灿烂的中国》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09〕1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你办关于日本《历史灿烂的中国》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摄制组于2009年2月拍摄陕西西安秦始皇兵马俑和岐山五丈原诸葛亮庙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及使用管理单位商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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