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储备粮减损新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项目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储备粮减损新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项目已通过专家可行性论证。根据科技部《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该项目课题申报指南在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和国家粮食局网站上(http://www.chinagrain.gov.cn)予以公开发布,由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受理。请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课题申报及课题经费编制工作,具体申报要求、申请指南内容及有关格式参考附件。
联 系 人: 邱超 姚磊
电 话: 010-63906906
传 真: 010-63906936
电子信箱: sci@chinagrain.gov.cn
附件:“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储备粮减损新技术研究与示范”重点项目课题申请指南
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
二○○九年五月七日
附件:
“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
储备粮减损新技术研究与示范
课题申请指南
国家粮食局
二○○九年五月
前 言
为落实《国务院
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和《国家粮食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增强我国粮食生产综合能力,根据我国粮食产后干燥收购、糙米储运、粮食储备等环节影响粮食数量和质量安全的突出需求,项目组织单位遴选前期研究较好、近期能实现产业化且能服务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的总体部署,提出储备粮减损新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开展产后减损和绿色储运保质等粮食丰产关键技术攻关,研发集成国家储备粮减损新工艺和新设备,保住粮食丰产增收成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将对落实《国家科学和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精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为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项目组织单位将根据“公开申报、统一评审、择优选择”的原则遴选课题承担单位。
第一章 申报须知
一、项目目标
项目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国粮食产后干燥收购、半成品粮糙米储运、国家粮食储备等环节影响粮食数量和质量安全的突出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成熟技术推广,解决我国现代农业稻谷规模化种植产后低成本节能干燥难题,技术和设备缺乏等瓶颈问题,降低干燥设备投资和干燥成本,为国家储备粮托市收购、提高流通运输效率、减少我国储备粮储藏期间损失损耗保障国家粮食数量和质量安全提供科技支撑。
二、申请内容
本项目着重攻克安全环保低成本的富氮低氧储粮减损保质的关键技术和设备;创建支撑我国“北粮南运”的糙米集装安全储运新模式和安全储藏新技术;开发多批次高效的分段收获后稻谷集约干燥新工艺和成套装备;开展基于非固结多孔介质传热理论的储备粮堆湿热传递过程模拟和基于自动调控的多向通风减损技术研究;利用生物高技术研发防治储粮害虫的Bt新药剂和防治储粮霉菌及毒素的微生物源新药剂,开发储粮霉菌检测仪,研究基于储粮挥发性物质的储粮品质检测新方法,创新储备粮减损降耗的工艺和途径。通过对稻谷收获集约干燥技术、糙米集装安全储运技术、富氮低氧保质抑霉储粮技术和储备粮堆湿热传递调控新技术的推广示范,提高国家储备粮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贡献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项目设立以下5个课题:
课题1、富氮低氧保质抑霉储粮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与示范;
课题2、糙米集装储运减损技术和设备研发与示范;
课题3、稻谷收获集约化干燥技术和设备研发与示范;
课题4、储备粮堆湿热调控减损关键技术和设备研究与示范;
课题5、储备粮减损生物测防新技术和仪器研发。
三、申请管理
1、由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负责项目实施的总体协调。
2、根据《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申报、统一评审、优势优先”的原则,通过评审择优选择并落实优势承担单位。
四、资金来源
项目经费概算3820万元,其中国拨经费1600万元,配套经费2220万元,用于储备粮减损关键技术研究、集成与应用示范等(具体经费配套指标附后)。
五、实施年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3年,即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
六、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的条件和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
2、鼓励申报单位组织一支产学研相结合的联合研发队伍,突出企业为主体,学科优势和企业优势相结合。每个课题的联合申请方原则上不超过6个法人单位。
3、课题申报必须以课题整体内容为申请单元。联合申请各方须签订共同申请协议,明确规定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课题牵头申请单位对联合申请各方的申报资格、技术实力和技术基础条件进行审核。不具备资格条件或没有技术条件的,不能作为申报单位。申报材料需经第一承担单位所属部门科技司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审定盖章后,进行申报。
4、申请的课题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开发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操作性强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方案,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