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渔业局渔船渔港处关于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发放工作的函
(2009年5月11日)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和我部关于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安排,加强渔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我局组织制作了《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以下简称《宣传片》),定于近期免费发放到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单位和重点渔船。为做好《宣传片》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港监、船检等渔业安全执法管理机构。
(二)重点渔区乡(镇)、村等基层渔业管理组织。
(三)重点渔业生产单位和渔船(以60马力以上渔船为主)。
二、发放程序
我局将组织将《宣传片》分别发送至沿海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再由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结合各地实际,逐级将《宣传片》发放到基层单位和渔船。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宣传片》发放作为为渔民办理的一件实事和渔业“安全生产年”、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一项具体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科学合理制定发放方案,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按照本地区《宣传片》分配数量(具体分配表附后),结合本地实际,在保证船东船长安全管理培训、渔业船员专业培训、渔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等工作需要的情况下,抓紧发放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以前将《宣传片》发放到位,完成发放任务。
(三)积极广泛宣传。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船东船长安全管理培训等专题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送《宣传片》上船、入户活动。有条件的地方要通过有线电视等渠道,在重点渔区和渔港广泛播放,强化广大渔民特别是船东船长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