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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法办公室、司法部关于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四)配合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组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办专版、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型系列宣传活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

  (二)3月下旬,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出通知,对主题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三)从4月份开始,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地本部门活动做出安排。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宣传活动安排,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确定4-5个地方或部门单位作为系列活动举办单位。

  (四)11月份,各地、各部门对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底以前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好“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主题宣传活动的内容,围绕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认真动员发动,精心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省(区、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和法制宣传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法制宣传处负责主题宣传活动的具体组织,确保主题宣传活动稳步推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做好“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在主题活动开展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

  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安排和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行业和部门工作指导处

  刘汉银 010-65205809 65205869

  Email-sfb1988@sohu.com

全国普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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