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配合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组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办专版、专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为“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型系列宣传活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
(二)3月下旬,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发出通知,对主题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三)从4月份开始,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地本部门活动做出安排。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宣传活动安排,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确定4-5个地方或部门单位作为系列活动举办单位。
(四)11月份,各地、各部门对主题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底以前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开展好“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作为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确定专门人员负责,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主题宣传活动的内容,围绕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认真动员发动,精心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各省(区、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和法制宣传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协调工作,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法制宣传处负责主题宣传活动的具体组织,确保主题宣传活动稳步推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做好“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在主题活动开展过程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为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营造浓厚氛围,努力扩大活动的影响。
各地、各部门主题活动安排和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行业和部门工作指导处
刘汉银 010-65205809 65205869
Email-sfb1988@sohu.com
全国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