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09年度防汛抗台救灾工作的通知
(交搜救发[2009]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海(水)上搜救中心,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 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救助局、打捞局、救助飞行队:
根据中国气象局预测,2009年夏季(6-8月)我国主要多雨区位于华北南部至江淮地区北部。江南南部、华南、西南南部和西部、青藏高原东部降水也偏多。全年在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生成的热带气旋(中心附近最大风力≥8级)个数为25~27个,较常年(1971-2000年平均为27个)偏少,比2008年(22个)偏多,登陆我国的热带气旋(以下简称台风)个数为7~9个,较常年(7个)偏多,可能有北上台风影响我国长江以北沿海地区,台风灾害影响较严重,初次登陆我国的时间较常年(平均6月29日)偏早,末次登陆我国的时间接近常年(平均10月7日)。为做好今年的防汛抗台工作,保障公路、水路等交通设施、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及沿海和内河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及人员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台工作的重要性
2009年是建国60周年,党和国家确定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重点。交通运输行业做好防汛抗台工作,既是落实中央工作部署,也是践行“三个服务”的具体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台工作的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增强防御局域性、突发性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能力,切实做好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置各项工作。
二、加强防汛抗台应急准备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汛抗台应急工作的成功经验,按照“早准备、早部署、早检查、早落实”的要求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汛情及台风等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要完善各项预案和工作机制。二要安排好防汛抗台应急队伍、物资保障和应急经费。三要加强对交通运输工程施工人员和船员、汽车驾驶员防汛抗台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发挥、保护好广大交通干部职工参与防汛抗台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加强防汛抗台期间预防预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