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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区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推介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汶川地震灾区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推介活动准备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09]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支持汶川地震灾区中小企业灾后重建,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举办灾区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推介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活动的安排

  (一)在第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西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期间举办灾区投资项目推介会,请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介本地区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推介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另行通知。

  (二)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开辟“汶川地震灾区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推介”专栏,免费发布灾区中小企业投资项目信息。项目可以分批组织、分批发布的方式进行。

  二、项目和企业的组织

  (一)请四川、甘肃和陕西三省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震灾后重建规划,按照统一格式准备参会推介的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材料(以电子版为主),并对项目材料进行必要的审核,以保证项目信息真实可靠。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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