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巡查监管方面推行劝导制。围绕“苗头预警、轻违劝诫、加强自律、规范经营”主题,对一些有违法苗头的行政相对人给予预警提示、防患未然;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没有构成社会危害的及时予以劝诫;劝导行政相对人遵照法律的规范开展经营活动,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指导建立健全各种规范化的经营管理制度,对各项交易行为进行审慎把关,避免出现无意违法。南安市洪濑工商所瞄准辖区流通领域食品行业市场,从规范食品批发业和重点超市、商场入手,抓住企业质量保障的指导要点,在巡查中指导辖区71户食品批发经营者建立“五个一”食品安全质量保障制度,即一个商品质量监督机构、一套进场食品主体资格审查制度、一系列实施商品质量监控措施、一项完整的售后质量保障机制、一整套追踪食品质量整改制度,使辖区食品质量合格率较以前有大幅度提高,而食品消费投诉率呈下降趋势;泉港区城区工商所在日常监管中从部分消费者对区电信局“家校通”亲情卡业务的集体投诉入手,通过法律宣传、督促补救、召开座谈等方式对电信局实施行政指导,指导其及时采取措施补救,建立新业务论证、消费者投诉通报分析、法律法规培训等制度,有效规范了电信企业经营行为。
4.在依法维权方面推行引导制。围绕“强化意识、提升能力、依法维权、自我完善”主题,引导消费者和经营者树立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提高维权能力;指导消费者与经营者通过协商、申诉、举报、诉讼等途径正确开展维权活动,以法律武器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健全和完善各项经营机制,提升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持续发展壮大。德化县浔中工商所结合辖区内大中专、中小学分布较多,校园周边消费环境复杂的情况,会同团县委、县教育局开展“工商行政指导进校园、青少年健康红盾行动”,建立青少年校园维权联系点,通过开办讲座、现场培训、实物讲解的方法,引导学生学习有关消费常识和维权知识;晋江市池店工商所指导康大鞋业有限公司建立打假机构,进而继续指导该公司建立商标管理制度,提升维权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明确方向,“四制四化”推进行政指导。
几年来,泉州市局逐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联动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等四项制度,明确了深化行政指导工作的发展方向,即实现行政指导日常化、业务化、长效化和规范化。
1.健全责任机制,推进行政指导工作日常化。
行政指导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推行之初,泉州市局从领导做起、从基层抓起、从简单干起,循序渐进,稳步推开。一是明确工作责任,实行“一把手”工程。全市系统各单位把推行行政指导作为一项全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实行“一把手”工程。各县市区局局长、各工商所所长对本单位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分管副所长直接抓。同时把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纳入各工商所“片(段)长责任制”进行考评,明确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是各片(段)长巡查监管的一项基本工作职责。二是推行即时指导,实施“简易型”推广。全面推行即时行政指导,将行政指导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各基层片(段)区、注册窗口和业务科室,在巡查、监管、服务等日常工作中,结合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现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办理工商事务,直接解答行政相对人对有关事项的咨询,当场纠正行政相对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苗头,即时指导行政相对人守法规范经营、健康持续发展。与一般项目行政指导相比,即时行政指导具有灵活多样、量多面广、简便易行等特点,有助于在各个业务领域、各个工作环节、各个办事流程中推广和普及,促进行政指导的日常化。三是健全运行机制,实现“常态化”目标。各工商所立足各自工作实际,从职责分工、内部运转、外部指导、定期考核、目标激励等方面着手,积极探索建立一套适合基层工作实际和当地产业特点的工商所行政指导运行机制,保障基层行政指导工作正常运行。2007年鲤城区开元工商所建立行政指导责任制度、行政指导流转制度、行政指导监督考核制度等,形成“段区为主、窗口分流、所长协调、法制监督、定期考核”的行政指导运行机制;2008年5月永春县局制定《基层工商所日常行政指导工作运行办法》,从片区巡查、案件办理、登记事务三项基本工作入手,全面明确并规范了基层开展日常行政指导工作的内容、方法及具体要求,同时制定《片区监管行政指导规则》、《登记注册行政指导规则》、《案中案后行政指导规则》以及《基层工商所行政指导工作规程》等配套制度,对基层日常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进行具体详细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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