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泉州市工商局推行行政指导的主要做法
(一)立足职能,“四项机制”导入行政指导。
推行行政指导,是一个边学习、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的过程。泉州市局从2003年开始尝试开展行政指导,2005年起结合工商职能和试点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服务发展助导制、执法办案疏导制、巡查监管劝导制和依法维权引导制”四项机制,明确了推行行政指导的基本范围和主要内容。
1.在服务发展方面推行助导制。围绕“信息公开、事务提醒、培育品牌、科学发展”主题,公开工商部门掌握的注册登记信息资料,供行政相对人投资创业时参考,引导其作出正确决策和选择;对行政相对人即将到期的登记事项、许可证照等,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等方式予以提醒;充分运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等职能,引导企业创立和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实施品牌战略;指导企业走科学发展之路,实现有序竞争、做大做强。永春县城关工商所建立个体工商户行业分类台账、市场主体总量台账、市场主体增减台账,通过对经济户口登记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制作《工商所月登记信息》、《同期比较分析》,结合段区巡查收集的市场动态信息,指导投资者客观分析市场动态,理性投资;安溪县工商局围绕当地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茶业富民”战略,以服务茶产业发展为切入点,从“立品牌、用品牌、育品牌、护品牌、拓品牌”五个层次指导县茶业总公司做好“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的申请、使用、推介、管理和保护工作。经过多年不懈努力,2005年底“安溪铁观音”被总局正式认定为驰名商标,成为全国首件茶业驰名商标,大大提升了当地茶产业的发展层次;此外“戴云黑鸡”、“德化陶瓷”、“德化瓷雕”、“永春佛手”、“永春芦柑”也都在当地工商部门的指导下,积极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成为区域标志性品牌。近几年,泉州工商系统大力开展商标品牌战略行政指导,指导企业创立自主品牌,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到目前为止,全市注册商标总量约5.3万件,福建省著名商标、泉州市知名商标分别达到523件和629件,经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达31件(仅从2004年起短短4年就新增25件商标经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居全国地级市前列。这些强势品牌成为助推当地经济快速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以名企、名牌为龙头的品牌产业链逐步形成,进一步推进了泉州“商标大市”和“商标强市”的发展进程。
2.在执法办案方面推行疏导制。围绕“教育为主、疏堵结合、重在纠正、遏制违法”主题,在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过程中,注意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运用教育手段,让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晓法律规定、认清利害关系,自觉自愿纠正违法行为;通过案后回访,教育违法者及时改正,加强自律,杜绝再犯。丰泽区泉秀工商所在查处范某无照经营货运代理过程中,根据范某具有犯罪前科,刚刑满释放就借钱从事货运代办、积极改过自新等现实情况,该所执法人员经过核实研究后决定采用疏导方式,指导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使其走上了合法经营的轨道;意达豪鞋业公司曾因无照经营和商标侵权行为被工商部门处罚,洛江区马甲工商所案后进行回访,多次上门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引导该公司经营者杜某树立守法经营意识和品牌意识,指导其严把业务接单关,规范定牌加工经营活动,避免出现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目前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该公司已成功注册了自己的商标,从单纯的加工生产逐步走上了品牌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