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 名:黑龙江省财政厅
收 款 人:黑龙江省财政厅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黑龙江省分库
账 号:271001
汇入行行号:011261000001
附 言:XX公司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
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二)2009年云南省政府债券缴款信息。
户 名:云南省财政厅
收 款 人:云南省财政厅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云南省分库
账 号:271010
汇入行行号:011731000007
附 言:XX公司2009年云南省政府债券
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三)200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缴款信息。
户 名:浙江省财政厅
收 款 人:浙江省财政厅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浙江省分库
账 号:271001
汇入行行号:011331000008
附 言:XX公司200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
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五、债权确认
各省财政厅在确认发行款入库后,通过财政部(国库司)通知国债登记公司确认总发行额度、银行间市场分销认购人和承销机构自营额度的相应债权,国债登记公司应当同时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确认交易所市场分销认购人和承销机构自营额度的相应债权。
六、其他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特案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财库[2009]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招投标和考核规则〉的通知》(财库[2009]21号)规定执行。
附件:2009-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名单
二OO九年五月五日
附件:
2009-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名单
序号
| 代码
| 机构名称
|
甲类成员:
|
1
| 100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1002
| 中国农业银行
|
3
| 100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 100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 100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 100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 101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 1017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 200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
| 2003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
| 2041
|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
| 204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
| 2072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4
| 2078
|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5
| 4001
|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
16
| 500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