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公告
(2009年第27号)
GB15578-2008《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已发布,并将于2009年8月1日实施。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
关于标准修订时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认科联[2005]1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GB15578-2008标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申请人可按照GB15578-2008(以下简称新版标准)或者GB15578-1995(以下简称旧版标准)申请认证;自2009年8月1日起,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
二、对于已按旧版标准获证的产品,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应于2010年8月1日前完成新版标准证书转换工作,标准换版差异试验项目见附件;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2010年10月31日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认证机构应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
三、对于2009年8月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已经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四、为确保证书转换工作顺利进行,认证机构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执行新版标准的具体实施文件,并采取有效方式将有关要求及时通知旧版标准证书持有人,敦促其尽快提交换证申请和进行送样检测,以使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证书转换。
认证机构应按季度将证书转换情况(包括换证率、存在问题等)报送我委认证监管部,以便及时掌握证书转换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GB15578-2008标准换版差异试验项目
二○○九年五月五日
附件:
GB15578-2008标准换版差异试验项目
差异试验项目
| GB15578-1995
| GB15578-2008
| 差 异 内 容
|
电气安全绝缘通则
| 无此内容
| 6.1.1
| 新增电阻焊机电气安全绝缘方面的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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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 无此要求
| 6.1.2、6.1.3
| 新增各种电压(有效值)下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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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缘电阻
| 5.1
| 6.1.4
| 1.输入回路(包括与之相连的控制回路)与焊接回路(包括与之相连的控制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 ≥5 MΩ
2.控制回路和外露导电部件与所有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
≥2.5 MΩ
|
额定空载电压
| 无此内容
| 6.2.1
| 在各调节档位,输出端的额定空载电压都不应超过GB/T 3805规定的安全(特低)电压值并符合铭牌规定。
|
外壳防护
| 5.9.3、5.9.4
| 6.2.2
| 1.电阻焊机的供电输入部分和与供电输入部分有电气连接部分最低防护等级应为IP20。
2.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可能出现的冷却系统泄漏情况。任何液体的进入不应影响电阻焊机的正常工作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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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容器
| 无此内容
| 6.2.3
| 新增若电容器作为电阻焊机的一个部件,如跨接在供电电源线上或并在提供焊接电流的变压器线圈上时应满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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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电容器的自动放电
| 无此内容
| 6.2.4
| 每个电容器均应设置放电回路,以保证在可能接近与电容器相连的带电部件所需的时间内,电容器的端电压降至60 V或更低,或者使用一个适当的警示符号。对因电容器而带电的插头而言,该接近时间可定为1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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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回路与焊接回路的隔离
| 无此内容
| 6.3.1
| 新增输入回路与焊接回路的隔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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