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通知
(建精[2009]7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部管社团: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搞好国庆活动,既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中央文明委通知要求,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围绕普及文明风尚、维护公共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改善城乡环境等目标任务,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志愿服务、窗口行业文明服务、城乡环境和公共秩序整治活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提高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服务管理水平,展示建设职工文明诚信的良好精神状态,为确保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精神动力,为完成部党组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思想保证,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教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强化礼仪养成、弘扬和谐新风,在全系统营造喜迎国庆的浓厚氛围,形成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健康生活的良好风尚。通过举办文明礼仪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网上论坛等形式,强化职工公共卫生、公共秩序、公共交往、公共观赏、公共参与的行为规范,普及公共礼仪、观赏礼仪、职业礼仪、家庭礼仪等方面知识,倡导文明出行、文明游览、文明服务,提高职工文明意识。要加强对“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宣传造势,在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和各类办事大厅的适当位置,制作、刊播、张贴、赠送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宣传品,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巨大成就,宣传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巨大成就,通过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宣传攻势,为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营造良好宣传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