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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保险公司财务业务数据真实性自查总结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

  公司印章: 填表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座机): 联系电话(手机):
  注:1、此表统计范围是各保险公司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和整改的问题,不包括保保险监管部门已处罚和已采取其他监管措施的内容。
  2、产险公司不填写“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和“提取长期险责任准备金”栏目。

  附件5:
  ××保险公司自纠情况统计表
所辖分支机构(简称)机构(罚款)个人(罚款)处罚家/人(次)完善规章制度取消的账外账调整账目数量调整账目金额退回不当得利金额 收回代缴罚款金额取消账户个数
家次金额人次金额撤换降职移送通报批评其他财务类业务类内控类
                   
                   
                   
                   
                   
                   
                   
                   
                   
                   
                   
                   
                   
                   
                   
                   
                   
                   
本级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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