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机构业务应用编码表》(2009年修订版)的通知

  如:广东海事局业务应用编码为090000。
  2. 分支海事机构或地市级地方海事机构的业务应用编码由“直属海事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标识码+本机构标识码+00”组成。
  如:广州海事局业务应用编码为090100。
  3. 海事派出机构或县级地方海事机构的业务应用编码由“直属海事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机构标识码+分支海事机构或地市级地方海事机构标识码+本机构标识码”组成。
  如:广州海事局黄埔海事处业务应用编码为090101。
  4. 海事派出机构以下或县级地方海事机构以下的海事基层站点业务应用编码由“直属海事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标识码+分支海事机构或地市级地方海事机构标识码+海事派出机构或县级地方海事机构的机构标识码+扩展的2位标识码组成。
  如:广州海事局黄埔海事处庙头签证点机构代码:09010103。
  (三)编制说明
  1.直属海事系统海事派出机构及以上机构的标识码和县级及以上地方海事机构的标识码由部海事局统一编制。
  2.各直属海事局自行编制、调整或授权下辖分支机构编制、调整海事派出机构以下基层站点的标识码,应填写报备表(见附表1)报部海事局。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自行编制或授权下辖海事机构编制县级地方海事机构以下基层站点的标识码,应填写报备表(见附表2)报部海事局。
  4.驻点办公时间少于一年的临时机构或站点,不需要编制标识码,使用就近同级机构或站点的标识码。
  5.海事机构或基层站点撤销时,其标识码永久停用,不再分配给新的机构或站点使用。
  三、业务应用编码上报及发布
  业务应用编码需调整的单位,应在每年10月31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一)由部海事局统一编制标识码的机构,应上报机构调整证明文件。
  (二)由各局自行编制或授权下辖海事机构编制标识码的机构,上报报备表。
  经部海事局经核准确认后,每年末在海事外网上发布经更新的全国海事机构业务应用编码。
  四、报及联系方式
  上报方式:上报材料由直属海事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以正式文件(加盖公章)报送部海事局,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时以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材料。
  部海事局计划处联系人 沈轶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