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关要求
(一)各消防总队、省级科协和省级消防协会要加强联系、主动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这项工作。
(二)各地要按照《“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办法》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中国消防协会科普工作委员会。
附件:1、“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2、“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报条件
3、“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办法
公安部消防局
中国科协科普部
中国消防协会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全国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基地名称:
负责人:
|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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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电话:
| E-mail或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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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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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展示开放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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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开放天数:
| 年受众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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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单位:
| 交通路线: (附近的公交或地铁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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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普活动提供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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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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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简介(包括正式对外开放的时间,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以及平均每年开放的天数、参加活动的人数、活动效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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