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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人感染猪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近日,部分国家和地区相继发生人感染猪流感疫情,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做好人感染猪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在卫生部领导下,立即成立了王国强副部长兼局长为组长的人感染猪流感中医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制订了人感染猪流感中医药防治方案,并已纳入卫生部印发的《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
  为做好人感染猪流感的中医药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人感染猪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应急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的要求,积极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建立中西医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运行机制。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组建人感染猪流感中医药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作为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防控领导小组的组成部分。
  二、强化培训,做好技术准备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按照《人感染猪流感诊疗方案(2009版)》(全文可从卫生部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下载),加强对中医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中医医疗机构应对人感染猪流感的能力。要积极组织中医药专家参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建的人感染猪流感防控专家队伍,并视情组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中医药专家队伍。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尽快组建人感染猪流感防控省级中医药专家队伍,并于2009年5月10日前报送我局医政司。
  三、积极应对,做好临床救治准备工作
  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的建设,做好发热病人的筛查工作;制定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预案,并加强对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培训,及时组织开展预案的演练;做好床位、设备、药品和防护用具的储备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有关中药饮片和中成药的储备。
  一旦疫情出现,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积极组织中医医疗机构参与临床救治工作。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早介入,早参与,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临床救治工作,并注意对病例的临床观察总结。临床救治时要注意做好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被确定为定点医院的中医医疗机构,要积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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