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改法规[2009]10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监察厅、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商务厅、法制办,各铁路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2009年8月30日是《
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推动《
招标投标法》的贯彻实施,增强全社会依法招标意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招标投标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务院法制办决定开展《
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纪念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
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回顾总结《
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年来在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体制改革、培育市场体系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研究探索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内容和形式
活动将集中于今年8月至明年1月在全国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召开相关会议
总结《
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年来在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召开纪念《
招标投标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召开部门座谈会、专家研讨会、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广泛交流本地区贯彻实施《
招标投标法》的成功经验、做法,深入分析这部法律在实施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共同商讨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