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331号)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请示》(中再产险发〔2009〕13号)收悉。经审查,批准你公司2009年3月21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章程第十一条修改为: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的名称、出资额、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人民币)
| 认购股份(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332,240,000
| 6,332,240,000
| 99.9998%
|
上海怡达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10,000
| 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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