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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和水运交通基础设施资产管理状况调查的通知

  说明: 1、中央投资来源指年度投资计划明确车辆购置税费、港口建设费、车购税内河支出等;2、经营形式指合资(合作)、独资建设形式;3、对于有两个以上合作方的项目,请在备注中将其合作方全部列出; 4、资产总额、净资产、收入、利润栏,若项目为独立核算单位,按单位财务报表数列示,若项目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按本项目占企业相关指标的比例数列示;5、本表所指项目是中央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单位负责人: 主管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件7
  2001年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后合资(合作)、独资建设港口、码头资产管理状况调查汇总表

  编制单位(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名称

泊位(个)

其中: (个数/吨级)

投资情况

经营形式2

经营期限(年)

合作方一

合作方二3

批准机关及文号

资产总额

净资产

起止时间 (年/月---年/月)

2008年收入

2008年净利润

备注

投资总额

项目资本金总额

其中:
  中央投资


  中央投资来源1

 

沿海 小计

 

 

 

 

 

 

 

 

 

 

 

 

 

 

 

 

 

 

 

 

 

 

 

 

 

 

 

 

 

 

 

 

 

 

 

 

 

 

 

 

 

 

 

 

 

 

 

 

 

 

 

 

 

 

 

 

内河 小计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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