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2009)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9〕334号)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份转让的请示》(中寿再发〔2009〕6号)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上海宜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7999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后,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421999万股,占总股本的99.9998%;上海宜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1万股,占总股本的0.0002%。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