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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通知


  (一)抓紧组织培训,把握相关内容。各级质检部门要将学习食品安全法及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列入日程,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各种形式迅速组织宣贯。特别是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使全系统监管人员知法、懂法,做到准确理解、融会贯通,增强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食品安全法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二)开展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质检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行政相对人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活动,分层推进、全面开展。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有关立法宗旨和主要内容,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和进出口商进行普法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使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正确掌握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规定,促使其自觉守法经营。

  (三)完善配套制度,保证贯彻实施。各级质检部门要结合实际,及时着手清理质检部门现行的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要及时予以修订或者废止,确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致性。对还没有相关配套制度的,要尽快依法制定并逐步完善,确保食品安全法有关制度得到切实执行。要以食品安全法为依据,逐步完善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环节的食品安全法规体系。

  四、依法行政,确保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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