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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广东省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批准广东省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8〕19号)


广东省中医药局:
  你局《关于报送广东省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建设评审验收报告的函》(粤中医〔2008〕234号)收悉。根据我局的安排,由你局组织本省专家并邀请湖南省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按照《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评审验收方案》及《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对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工作进行了检查评审。评审组认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已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标准。我局现批准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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